五金产品电镀项目应首先要明确项目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正)、 《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如果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的生产工艺、设备,应予以否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修正)明确指出“淘汰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氰化金钾镀金及氰化亚金钾镀金(2014 年));银、铜基合金及预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故五金产品电镀项目应逐步淘汰含氰电镀工艺,环评报告中应对暂缓淘汰的含氰电镀工艺的必要性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研发替代工艺的建议。同时电镀项目环评中还应明确项目建设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行业准入条件、重金属污染控制要求等,全面分析项目建设与当前的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明确电镀废水分质分流收集系统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要求,电镀废水应实现分质分流、分质处理;明确电镀废水分质分流收集系统是五金产品电镀项目工程分析重要内容。《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监控的污染物,均应分别收集;根据电镀废水的特点,电镀企业废水一般最低应分为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油废水和综合废水(不含一类污染物)等五股废水进行收集、处理,部分企业还将焦铜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分别收集处理。五金产品电镀企业废水实现了七水分质分流、分质处理,电镀废水分类收集方案如图 所示。 电镀车间分区防治,按照废水排放种类,分为含氰区、含铬区、含镍区、前处理区、综合区等;各个区域均采取隔堤进行分割,杜绝废水通过水洗槽溢流排放到地板排放,直接通过管道接入各自分质管道。其中含铬、含氰、含镍区域的地面冲洗废水应进入各自的分质分流收集管道。通过构建电镀废水分质分流收集系统,实现了电镀废水达标排放,提升了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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